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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盘锦:未婚职工购房可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

   日期:2014-01-11 22:46:25     来源:新华网    作者:258信息网    浏览:30    
核心提示:新华网辽宁1月11日电(记者周宝胜、石庆伟)未婚职工如果想买房,可以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除了这条,辽宁省盘锦市今年元旦开
 新华网辽宁1月11日电(记者周宝胜、石庆伟)“未婚职工如果想买房,可以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除了这条,辽宁省盘锦市今年元旦开始实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新规还包括,本人或直系亲属患有重大疾病的,也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救急。

  据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新颁布实施的公积金管理办法同时规定,未婚职工购房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时,金额不能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患有重大疾病(重大疾病的界定参照医保规定标准)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也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但提取金额不能超过医保报销后余下的医疗费金额。规定对重大疾病限定为九类: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性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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