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谈女子地铁喝水事件,告知并非处罚!【快讯】_今日热搜榜_56之窗资讯网
推广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机器人  摩托车 

律师谈女子地铁喝水事件,告知并非处罚!【快讯】

   日期:2023-07-26 23:18:26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资讯网    浏览:74    
核心提示:律师谈女子地铁喝水事件,告知并非处罚!7月25日晚,南京地铁在微博发布《有关网传“乘客在地铁车厢喝水被开罚单”的情况说明》。

律师谈女子地铁喝水事件,告知并非处罚!

7月25日晚,南京地铁在微博发布《有关网传“乘客在地铁车厢喝水被开罚单”的情况说明》。其中称,工作人员在三号线列车巡查时发现一位旅客饮用瓶装果汁饮料,为防止饮料泼洒引发环境卫生 等方面的隐患,工作人员向其出具《轨道交通设施内禁止行为告知单 》,对禁止事项进行宣传告知。律师谈女子地铁喝水事件!

女子在社交平台发布的图片显示,她在地铁3号线车厢内,收到一张轨道交通设施内禁止行为告知单,告知单开具日期为7月17日。“南京地铁收罚单,不允许喝水。”该女子配文写道。

7月25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尝试联系该女子未获回复。不过记者发现该女子此前发布的上述信息已被隐藏或删除,该女子还在社交账号的简介处写道:“第一次被警告,没罚款。”

律师谈女子地铁喝水事件,告知并非处罚!

南京地铁客服工作人员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水属于饮料中的一种,地铁有规定禁止饮食。特殊情况下喝水是否会被罚?对此,工作人员称将由专人进行回复,截至发稿前记者未获回复。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开具禁止行为告知单是对乘客违反地铁秩序的一种告知行为,并未对乘客进行处罚,地铁方开具的告知单对乘客起到法律知识普及和合理劝解的作用,并且《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确实有规定在车站或者其他轨道交通设施内,禁止影响轨道交通公共场所和设施容貌、环境卫生、运营秩序的行为,包括在地铁内饮水,市民在出行时为了环境、安全等考虑确实也应当合理遵守。执法人员也应当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以及可能造成的风险隐患进行综合判断,对于确实有必要的,应当及时提醒。

 
标签: 律师谈女子地铁喝水事件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 56之窗资讯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56之窗资讯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本文地址:http://56news.ffsy56.com/news/wl99716.html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SiteMap  |  粤ICP备11090451号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搜集,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请大家仔细辨认!并不代表本站观点,56之窗资讯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删除。
友情提示:买产品需谨慎
网站资讯与建议:3123798995@qq.com 客服QQ:3442875907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3442875907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