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饭的时候,谁也不想遇到意外。但是在湖南长沙,一位男子李先生就遭遇了一场不幸。他在一家麻辣烫店里买了一份麻辣烫,正准备吃的时候,却被两个在店里玩耍的小女孩撞了一下,导致麻辣烫的汤水溅到了其中一个女孩的脖子上,造成了烫伤。
李先生虽然没有故意泼洒麻辣烫,但是他还是立刻向女孩道了歉,并表示愿意承担一些责任。女孩的父亲则带着女孩去了医院,要求李先生赔偿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总计400元。他认为李先生应该对这起事故负主要责任,因为他没有注意自己手中的麻辣烫是否安全。
李先生不同意这个说法,他觉得自己也是受害者,只是来吃个饭而已,怎么就要担主要责任呢?他认为女孩的父母没有尽到看管孩子的义务,让孩子在店里乱跑乱撞,才是事故的根源。他报了警,希望能够得到公正的处理。
警方到达现场后,调查了事发经过,并查看了监控录像。他们认为这起事故是双方都有责任的。李先生作为成年人,在拿着滚烫的麻辣烫时,应该更加小心谨慎,避免与其他人发生碰撞。女孩及其父母则没有注意管好孩子,在店里嬉戏打闹,影响了其他顾客的正常用餐。
警方建议李先生承担30%的责任,也就是120元,并向女孩道歉。女孩的父亲同意了这个建议,但李先生却不愿意接受。他觉得自己已经道过歉了,而且自己也被烫伤了手指,为什么还要赔钱呢?他表示如果女孩的父亲坚持要求赔偿,那就只能去法院打官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