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一家影视公司将刘德华以及电影《扫毒2》6家出品方公司以侵权纠纷告上法庭,提出连带赔偿9999.9999万元人民币。
根据网上信息,我们可以了解到,这起抄袭案的原告是成都环球博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环球博纳”),该公司的董事长阿生是一位新锐导演,曾在2006年拍摄了一部电影《完美情人》(优酷视频发行版本为《春天别恋》)。
而被告则是刘德华及其电影《扫毒2》的出品方公司、3名编剧等一共十名相关人员。《扫毒2》是2019年7月5日在内地上映的一部警匪片,由刘德华担任制监制、主演,累计票房高达13.13亿元,还获得香港电影金像奖、华鼎奖等最佳影片的荣誉,并代表中国香港角逐奥斯卡“最佳国际电影奖”。
环球博纳起诉称,《扫毒2》与阿生导演的《完美情人》在人物设置、情节、典型动作等方面完全相同,构成了严重的抄袭侵权行为。为此,环球博纳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连带赔偿9999.9999万元人民币。
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环球博纳向法院提交了95个证据,并展示了涉案影片近40分钟的“抄袭对比视频”,共展示了16条196点具体抄袭细节。这些细节包括:
两部影片中的男主角都是想做好人却在黑帮长大的“卧底”,并且都有一个义父和一个义弟。
两部影片中的男主角都与女主角因为同一个女性而“偶然相遇”,并且都有一场在餐厅吃饭时互相试探的戏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