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地铁上一女子怀疑男子偷拍他,男子出示手机自证清白后,女子却在网络上曝光诋毁男子,引发网友质疑。广州地铁回应称,警方当量曾介入此事。9日,律师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女子的行为涉嫌侵犯男子的名誉权、肖像权和隐私权等多项权利。
现场视频显示,在行驶的地铁车厢内,一男子正蹲着玩手机,一女子上前质问男子是否在拍她,并提出要看看男子的手机。男子表示没有拍,并打开手机相册让女子查看。见相册中无偷拍内容,女子又说:“小心一点不要乱拍别人。”
事后,女子将当时拍摄的这段视频发到了网上,并称那名男子是“猥琐男”,拍摄手法娴熟,不是第一次作案。女子还在配文中表示,“难道我的权益没有受到侵害,我就不用去维权了吗?”
女子未能证实男子偷拍就对其进行曝光,行为受到众多网友质疑。有网友认为这是恶意造谣,还有网友认为男子可以起诉女子诽谤。女子却又回应称,“如果他真的没有偷拍,为什么他没有为自己发声?”
6月9日晚,极目新闻记者查看涉事女子平台账号发现,相关内容已经被删除。据媒体报道,此事于6月7日发生在广州地铁8号线上。还有网友表示,视频中女子为四川大学在读研究生。
9日,极目新闻记者致电广州地铁,客服人员表示不了解相关情况。此前广州地铁回应称,地铁方面倡导乘客在遇到类似偷拍的情况时不要惊慌,留下证据后通知工作人员。这件事情发生后,“当时警方已介入处理,因为是误会,双方已经和解。”
四川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回应媒体称,此事已经在调查,具体情况等待稍后的官方通知。
对此,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如果该女子认为自己被偷拍,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权。在事情没有调查清楚的之前,就在互联网平台发表不当言论诋毁男子,导致男子社会评价降低,属于侵犯他人名誉权。此外,女子在未证实被人偷拍的情况下进行曝光,还侵犯了男子的肖像权和隐私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男子可以要求女子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或者赔偿损失。(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