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到2025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资源配置和服务均衡性逐步提高,重大疾病防控、救治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中西医发展更加协调,有序就医和诊疗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到2035年,形成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和优质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促进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升。
发展组学技术等前沿技术
意见提出七方面要求,共计31项细则。
意见提出,优化资源配置,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能力现代化;加强分工合作,促进分级诊疗,推进体系整合化;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体验,推进服务优质化;加强科学管理,压实责任,推进管理精细化;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升动力,推进治理科学化。
意见提出,提升卫生健康人才能力,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强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突出县级医院县域龙头地位,推进医学医疗中心建设,扩大康复和护理等接续性服务供给。
在推进医学医疗中心建设
方面,意见提出,依托高水平医院布局国家医学中心,按规划开展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提高医疗服务和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带动全国和区域整体医疗服务水平提升。支持高水平医院建设疑难复杂专病及罕见病临床诊疗中心、人才培养基地和医学科技创新与转化平台,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加强临床专科建设,组建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鼓励各地在重大健康问题、重点临床学科、紧缺专业、健康产业发展等领域支持建设优秀创新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