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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被丢井中男孩无生命危险,双方已达成和解【快讯】

   日期:2023-03-22 23:20:28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资讯网    浏览:99    
核心提示:3月22日,一段小女孩将小男孩扔进井中视频引起广泛传播。22日19时,云南昆明嵩明警方发布通报:男孩已痊愈,双方已达成和解。

3月22日,一段小女孩将小男孩扔进井中视频引起广泛传播。

22日19时,云南昆明嵩明警方发布通报:男孩已痊愈,双方已达成和解。

警方通报被丢井中男孩无生命危险,双方已达成和解

全文如下:

情况通报

2023年3月22日,发现网传“女孩将小男孩扔入井中”相关视频后,公安机关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经核实:2023年3月8日16时许,嵩明县小街镇某村杨某(男,4岁)与同村邻居王某(女,7岁)在村中水井旁玩耍时,王某将杨某抱起放入水井中(井口至水面2.65米,水深2米),附近村民听见呼救声后,立即开展救援,及时将杨某救起。杨某3月10日经送医院检查,无外伤,有轻度发热咳嗽。涉事儿童家长平时无矛盾。目前,杨某已痊愈,在当地村委会的调解下,已达成和解。

为防止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请广大网民不要传播相关视频。公安机关将会同属地党委政府强化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工作,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嵩明县公安局

2023年3月22日

更多报道

妇联回应女孩将小男孩扔井里:刚刚得知此事,会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帮助

3月22日,一段“小女孩将小男孩扔进井中”的视频引起广泛关注。据新京报“紧急呼叫”报道,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事发地在云南嵩明县,事发后不久男孩被发现并安全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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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小孩系同村邻里,一起玩耍时发生此事。事发后,女孩家属对男孩给予赔偿,当地司法机关已介入此事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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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据大象新闻消息,3月22日下午,嵩明县妇女联合会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也是刚刚得知此事,上报领导后会根据具体情况为当事人提供帮助。

 
标签: 警方通报女孩将小男孩扔井中,被丢井中男孩无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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