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据中国执行信息网消息,万通创始人冯仑被列为执行人。
据悉,此次冯仑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2857.38万元,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号(2023)京04执46号,立案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
昨日晚间,冯仑在微博转发风牛马社区微博回应自己成被执行人一事:网传「执行案件」系要求冯仑先生向笃瑕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所谓「投资款」引起,但该等款项涉嫌系笃瑕科技有限公司实控人合同诈骗所得,目前该案已被公安正式刑事立案并在侦查中。
公开资料显示,冯仑1982年冯仑毕业于西北大学。1984年毕业于中央党校。1984年至1991年期间先后在中央党校、中宣部、国家体改委、武汉市经委和海南省委任职。
1991年创建万通集团,1993年冯仑在北京组建万通地产(600246),领导创立了北京万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后,参与创建了中国民生银行(600016)并出任该行的创业董事,策划并领导了对陕西省证券公司、武汉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东北一间上市公司等企业的收购及重组。使万通集团在几年内总资产增长逾30亿元人民币。
1999年与深圳万科的王石、河南建业的胡葆森等联合发起并成立了中国首家房地产策略联盟机构——中城房网,发起“新住宅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