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微信公众平台运营中心发布《关于账号信息假冒仿冒官方组织的规范》。根据《规范》,进一步加强帐号信息的规范管理,为用户提供绿色、健康的网络生态环境,坚决打击假冒仿冒媒体、党政军机关、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等行为。
禁止帐号信息中含有假冒仿冒政党、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内容。
公众号帐号名称设置环节,若名称、简介和头像含有政党、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国家政府职能类组织关键词、标识的,只允许对应的主体设置,否则不得使用该类名称。
违规示例
混淆地方群体组织违规示例
本公告将于2023年1月16日正式生效。
公告生效后,平台将按照运营规范,对涉及以上假冒仿冒行为的违规帐号,
根据违规程度采取删除帐号信息等相应的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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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微信公众平台运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