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不是应该自己找责任吗?女子买5桶过期油超市称恶意购买,难道过期的商品可以不下架?
近日,山东济南。近期汪女士因购买到过期花生油索赔未果打起了官司。汪女士在某超市购买某品牌花生油5桶,回家后发现5桶花生油均已过期一个多月。汪女士向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监管局立案调查后对某超市进行了罚款。
而王女士与超市协商未果,将某超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超市十倍赔偿共4500元。而超市却辩称,市场监管局已经对其进行了处罚,故没必要再进行赔偿;还称汪女士是为了索赔,明知该花生油过期才进行购买的。
网友:首先这5桶油是在超市购买的,油过期了一个多月还在出售,这就是超市的责任所在。监管局罚款是监管局的,而个人的赔偿也是个人的。不能因为被监管局罚后而不给赔偿个人吧。
他怎么还好意思指责别人啊,自己卖过期的豆油在先,即使人家是故意的,那也是“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这种商家就应该给他点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