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临夏一12岁少女自诉被3男子强奸的举报信引发关注。信中显示,女孩家人曾多次报警但不予立案。
举报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显示,2021年8月6日,甘肃省临夏市公安局作出《不予立案通知书》称,经审查认为无犯罪事实发生,决定不予立案。举报人家属告诉上游新闻记者,此后他们开始了维权。一个月后的2021年9月3日,临夏市公安局作出《刑事复议决定书》认为,此前的《不予立案通知书》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决定维持原决定。
2021年11月17日,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安局作出的《刑事复核决定书》显示,经审查,认为临夏市公安局的《刑事复议决定书》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撤销。
举报人家属透露,2022年过完年,办案民警告诉他,警方已立案,三名男子抓了两个,另一名男子不构成犯罪,但罪名不是强奸幼女,而是组织未成年人淫乱罪。
举报信称:2022年4月1日,民警电话告知,案子移交到临夏市检察院,检察院告知刑警队,本案不构成犯罪,决定对嫌疑人不予逮捕,办理了取保。
官方通报12岁女孩被强奸:3人被批捕
2022年5月31日12时,中共临夏州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微信公众号“临夏发布”对该案做了第一次情况通报。通报称,5月30日,针对网上反映“临夏12岁残疾女孩自述被三人强奸,报案后未立案”相关情况,临夏州已经成立联合调查组,对事件进行全面调查,调查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6月3日,“临夏发布”微信公众号再次发布消息称,5月31日,甘肃临夏市公安局对涉嫌强奸犯罪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6月3日,临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时,通报还称,甘肃临夏州、市纪委监委成立调查组正在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