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召开常务会议,进一步部署稳经济一揽子措施,努力推动经济回归正常轨道、确保运行在合理区间。
总体部署
会议指出,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许多市场主体十分困难。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坚定信心,果断应对,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政策并加大实施力度,按照总体思路和政策取向采取一揽子针对性强、有力有效的区间调控举措,稳住经济基本盘。
具体措施
会议决定,实施6方面33项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财政及相关政策。
在更多行业实施存量和增量全额留抵退税,增加退税1400多亿元,全年退减税2.64万亿元。
将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等社保费政策延至年底,并扩围至其他特困行业,预计今年缓缴3200亿元。
将失业保险留工培训补助扩大至所有困难参保企业。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合作业务新增1万亿元以上。
二是金融政策。
今年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额度和支持比例增加一倍。
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货车车贷、遇困个人房贷消费贷,支持银行年内延期还本付息。
汽车央企发放的900亿元货车贷款,要银企联动延期半年还本付息。
三是稳产业链供应链。
优化复工达产政策。
保障货运通畅,取消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通行限制,一律取消不合理限高等规定和收费。
有序增加国内国际客运航班。
四是促消费和有效投资。
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600亿元。
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新开工一批水利特别是大型引水灌溉、交通、老旧小区改造、地下综合管廊等项目,引导银行提供规模性长期贷款。
五是保能源安全。
落实地方煤炭产量责任,调整煤矿核增产能政策。
再开工一批能源项目。
六是做好失业保障、低保和困难群众救助等工作。
视情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会议强调要增强紧迫感,狠抓落实。有关部门要对一揽子措施尽快逐项细化并公布实施。国务院将对地方落实稳经济举措进行督查,地方政府要抓紧出台符合地方实际的稳经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