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买肉发现问题 再买80斤索赔7万
据极目新闻报道称,4月23日,甘肃的张新生(化姓)反映,他遭遇职业打假人钓鱼”索赔。有顾客在他的网店内两次购买牛羊肉后,以商品为三无产品”为由要求店方退一赔十,索赔7万余元。
该顾客则辩称,他只是普通消费者,他这么做既是维权,也是想推进食品安全工作。有律师表示,职业打假人有必要规范自己的行为,否则可能面临更多的法律风险。
张先生提供的这份起诉书中,顾客提出了赔偿7万余元的诉讼请求。起诉书中写道,顾客在快递到的时候打开包裹,发现里面的熟羊肉、熟牛肉无任何标签,均是三无产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顾客提出要求张先生公司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起诉书还称,其多次跟商家协商沟通解决问题,但商家并不履行应有义务,不得已起诉。
然而,张先生并不认为他们售卖的商品是三无产品。商家则表示,该顾客在第二次购买的时候,开箱全程录像。他认为,因为顾客购买了第一单并没有实锤的证据,在第二单才全程录像取证,这是典型的钓鱼”行为。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蓝天彬律师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产品质量法》,产品或者其包装上要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蓝天彬说,三无产品,一般指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无质量合格证。本事件中,商品在大包装外张贴了标签,有品名、生产日期、产地等信息,只是小包装未标注。个人认为,这并非三无产品,只是标签瑕疵问题。”这个标签瑕疵是否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是存疑的。
另外,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的十倍赔偿。
蓝天彬律师说,有一段时期,我国的食品药品等问题比较多,消费领域的争端较多,存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情况。职业打假人在这期间,利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争取利益,在某种程度上推动了社会进步。
但是,随着社会发展和法治进一步健全,职业打假人也面临更多争议,有些职业打假人以打假为名,背离初衷,通过诉讼谋取大量经济利益,甚至有的威胁恐吓要挟商家,谋取非法利益,涉嫌敲诈勒索罪。职业打假人有必要更加规范自己的行为,否则可能面临更多法律风险。(快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