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连:基层医疗机构发现上报首例确诊病例奖10万元
12月14日,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发布通告,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落实全市基层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制度,充分发挥“哨点”和“探头”作用,经市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经基层医疗机构发现上报、规范转运至发热门诊(发热诊室)排查出首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由市财政对基层医疗机构奖励10万元人民币。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确认并发放。
据大连发布15日消息,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发布第19号令。内容如下:
一、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市、区)和有阳性感染者检出的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和有阳性感染者检出市的其他县(市、区)。
二、进口冷链食品、边防检疫、口岸码头、隔离场所、国际交通运输、定点救治医院等重点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
确需出行的,必须满足脱离岗位以后14天以上,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向所在单位备案。
三、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疫责任,主动配合落实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社区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措施,在感染风险排除之前不出行。
四、优化调整假期和返校、返岗时间。在连高校错峰安排寒假放假及春季学期开学返校时间,做好“两节”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
各生产经营企业要根据属地防控要求和行业特点,结合工作需要和职工意愿统筹安排、合理调整企业放假和复工时间,引导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并做好节后职工返岗健康监测和新员工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