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未成年女性被嫁人的新闻出现了不少,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普法道路任重道远。
宁夏中宁县,根据司法局的消息,一名14岁少女被家人强迫出嫁到婆家,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出动,多部门联合将女孩解救了出来。
毫无疑问,肯定跟彩礼有关,名义上是嫁女儿,实际上却是卖女儿。
据悉,该女孩的父母收了男方25万元的彩礼,购买黄金首饰,按照回族风俗习惯举行订婚仪式。退一万步讲,即便风俗习惯是可以理解的,也不应该违背当事人的意愿。
女孩从被订婚,到被嫁到“婆家”,全程不知道自己嫁人的消息。父母瞒着她,就是怕她不同意,想着生米煮成熟饭,钱拿到了手,大功告成。
女孩直到嫁到婆家,才第一次认识所谓的“新郎”,面对这位从来没见过面的陌生男子,女孩选择了报警。
更令人不解的是,在多部门的介入之下,女孩和男方的家长竟然还想做“困兽之斗”,经过了六轮调解和劝导,才平息了这场闹剧。
该女子托生在这样一个家庭中是不幸的,她的结局却是幸运的。
不幸的是,她的家庭重男轻女,从来没有将女儿当人来养,而是当成了一种赚钱的工具,早嫁人早省事,家里少了一张口吃饭,相当于用14年的时间赚了25万元钱。
毫无疑问,女孩肯定没有上学,家人大概不会舍得供女孩上学。
幸运的是,女孩没有像他们的父母一样愚昧,14岁的年纪就看穿了父母的实质,还知道报警求救,这说明她的观念没有受到原生家庭的影响,是一位新时代的青年。
现实又是残酷的,虽然早看清真相能够早做打算,但14岁的女孩正是上学的年龄,又没有经济能力,只能在这个家庭中苟且偷生,忍受日复一日的折磨,别无他法。
如果没有解救出来会怎样呢?或者说,有多少女孩子没有那么聪明,不知道报警,甚至没有报警渠道,是不是一辈子就只能被关在山沟沟里,无处伸冤?
大概可以想象,稀里糊涂被父母“卖掉”的女孩不在少数,尤其是在一些通讯不发达的山区,这就要求我们这个社会多对这个群体多一些关注。
调解不是根本之道,根本之道在于给予这些女孩后路。
说白了,解救是解救出来了,以后呢?女孩子的后续生活还会不会被关注,怎么保证她不会再次被嫁人,再经历一次也只是劝导吗?
前段时间,河南周口一名16岁的女孩被舅舅和姥姥嫁到外地,亲生母亲竟然全然不知情,直到家人被告才得知原委。
血浓于水的亲人,竟然还不如十几万彩礼,表面上是重男轻女的结果,实际上是无知和愚昧在横行。
普法最好的方式是什么?我认为就是严刑峻法,事实是什么,就应该怎么判,既然涉嫌拐卖人口,就按照拐卖人口的罪行来招待。
女孩子被送去福利院生活,好过在这样的家庭备受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