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徐汇区,有一对老夫妇生前立下遗嘱,决定捐出毕生积蓄与房产,用于救助先心病患儿。然而,受托基金会在处置房产变现时遇到了难题。

房屋一旦先过户、再出售,需要缴纳高额税费,达到房屋总价的六七成。如何让老人的善意顺利落地成了问题。徐汇区长桥街道展出的一些旧物记录了杜英荣、陆苏英夫妇节俭的一生。两位老人生前累计捐款500多万元。2018年,他们又立下公证遗嘱,希望身后将剩余存款和房产全部捐出,救助困难家庭的先心病患儿,并指定上海市华侨事业发展基金会为遗产受托人。

普陀区公证处为他们设计了一份法律文书,即死后生效委托书,由华侨基金会作为受托人直接处理和出售他们的房产。两位老人分别于2018年和2025年离世,留下一百多万元存款及一套市价300多万元的住房。目前,存款已提存到公证处,但房产尚未售出。

基金会处理房产时被告知,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老人过世后房产要出售,必须先确定新的房屋产权人。如果这套房屋权利人变更为基金会,再对外出售时,需要参照企业缴税,无法享受个人售房的部分税收优惠,面临高额税费的问题,这让基金会迟迟无法处置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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