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一线客户经理在社交平台上透露,现在要求使用企业微信,并通报每日加企业微信的人数。有员工表示:“私域流量没了,指标压力也没减小。”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落地后,银行零售营销的底层逻辑正在发生变化。一方面,营销话术、素材与投放权限全面上收总行,一线营销只能在审核过的范围内开口;另一方面,营销主阵地从员工个人账号转移到企业微信,有些银行开始在社交平台上试水经营经官方认证的员工个人号。此外,第三方合作被压缩为“技术通道”,资源加速回流银行自营平台。
新规要求营销人员只能使用总行审核确定的内容进行营销。金融机构需建立由总部统筹管理、审批备案及合规审查等环节构成的审核机制。营销人员通过公众号、直播、短视频营销金融产品的,必须使用经金融机构审核确定的网络营销内容。一线人员坦言,以后只能转发公号的信息,不能添加任何自己的话术,包括和客户聊天时,所有营销都只能在总行经过审批的话术范围内开展,不能有自己“添油加醋”的内容。
易观千帆银行保险业研究总监陈毛川指出,新规下银行营销分工可以概括为“内容收权、执行下沉、行为留痕”。总行成为唯一内容出口,分行负责执行、监督、初审,客户经理则转向合规触达和客户经营。
某城商行负责人表示,在新规落地前,银行已经针对可能违规的内容和平台上以银行名义营销的账号做了几轮排查,并建立了发布前的审核机制,合作方的营销素材同样要经过消保、合规、办公室等多部门把关。一份银行内部通知列出了一线营销的新规:限期清除朋友圈、小红书、抖音等全平台的产品营销内容,客户产品营销回复统一通过企业微信开展,禁止在个人微信发送营销信息,全面推进未添加企微的客户完成添加,保障服务衔接。
(更多资讯请关注56之窗资讯网:56news.ffsy5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