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北京海关所属首都机场海关在出境航班旅客行李监管过程中,发现一名旅客携带两件净重为710克的黄金制品。该旅客选择了“绿色通道”即无申报通道通关,但其行李过机图像存在异常。经关员开箱查验,在其手提行李中查获了这些黄金制品。据该旅客自述,这些黄金制品是在境内购买所得。

海关提醒旅客,黄金及其制品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境物品。若携带黄金在50克(含)以内,可直接携带出境,无需申报,海关会径予放行。携带超过50克的旅客出境时,需如实向海关进行申报,并且必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持有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携带金银出境许可证》;提供原入境时的海关申报单,且复带出境重量不超过申报量;若为境内购买的黄金制品,需提供国内经营单位开具的特种发货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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