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纪委监委对濮阳市信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瑞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调查发现,张瑞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参与迷信活动,并对抗组织审查。他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并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此外,他还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不正确履行职责,扰乱了信访秩序。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大搞权钱交易,为他人在承揽工程项目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瑞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他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经濮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濮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瑞军开除党籍处分,由濮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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