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某在西藏阿里地区一家羊皮袄裁缝店以4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张豹皮。这张豹皮随后经历了多次转手,被用来交换牦牛、马、红珊瑚甚至一辆皮卡车。最终,因有人拍摄视频并在微信群里寻找买家而事发。
2016年至2017年期间,益某从裁缝店店主普某处购得这张豹皮。之后,豹皮的转卖历程如下:2019年1月,益某将豹皮以6000元价格出售给次某甲,后者将其存放在自家商店内。2021年4月,次某甲用豹皮与次某乙的一头牦牛进行了交换。同年5月,次某乙又用豹皮换得了嘎某甲的一头牦牛。同年11月,嘎某甲以豹皮作价6000元并加上25只绵羊,从嘎某乙处换购了一辆拖拉机。2023年9月,嘎某乙以豹皮和2万元现金从巴某处购得一对红珊瑚。同年11月,巴某以豹皮和4只羊换取了次某丙的一串红珊瑚。同年12月,次某丙用豹皮换得石某的一匹马。同月,石某又用豹皮与索某的皮卡车进行了交换。索某将豹皮作价1.3万元抵债给了土某。土某供述,索某拿到豹皮后拍了一段视频发到微信群中询问有无意向购买的人,但当时群里无人回应。
革吉县警方发现某微信群内有人发送一张疑似豹皮,并称以1.5万元价格出售。经鉴定,该豹皮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豹子皮,参考价值为40万元。
法院认为,益某等10人违反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出售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豹子皮,其行为均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根据犯罪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益某等10名被告人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其中8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两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缓刑2年。10人均被处相应罚金,豹子皮依法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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