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2025届应届毕业生在网上发布了一则求助帖,称自己因拒绝一家公司的录用通知而被威胁“封杀”。该网友表示,在与南京一家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沟通时,了解到该公司工资要到月底才会发放,且上班地点距离他的住处较远,因此他拒绝了这份工作。然而,对方的HR却回复说:“意料之中,你在boss上各种撒网,没有契约精神,没有诚信,我们业内会广而告之你这样的。”
上海邦信阳(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罗胜对此事发表看法,指出如果HR在行业内散布求职者不诚信的信息,这属于侵权行为,侵犯了求职者的名誉权。罗胜强调,求职者向多家公司投递简历是其合法权利,未签订劳动合同并不构成违约或缺乏诚信。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求职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