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自愿”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袁崇焕小学的一名学生家长黄女士通过网络渠道发声称,孩子在短短4年内换了3款校服。刚入学的时候买了第1款校服,一共5套,花费近千元。才穿了1年,学校又换了第2款校服。“(买的校服)多得数不清,十几套了。(孩子)书没有读到多少,就收获了一大堆校服。”黄女士说。
“允许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家长购买校服或捆绑销售。”
今年7月,广东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意见》提出的“自愿购买校服”原则受到关注,《意见》还提到,非城镇中小学校原则上不要求统一着装、购买校服。学校要开展深入论证,与广大家长充分沟通并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家长同意方可选用或更换校服。事实上,早在十年前,教育部等四部门就对“自愿购买校服”原则作出过明确规定,近年来,多个省份陆续发布文件,强化对这一原则的执行力度。
尽管如此,记者采访获知,该原则在落实时,还是遇到一些阻力,甚至有家长表示遭遇过校方“不订就退学”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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