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国特种设备安全日”上海主场活动上发布了《上海市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安全运营合规指引》。该指引旨在进一步督促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引导其合法合规经营。
《指引》不仅明确了大型游乐设施在采购、注册、检验等环节的设备要求,还规定了选址要求。对于设备安全管理,《指引》提出了全链条严格规定,包括禁止采购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大型游乐设施,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设备,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设施不得继续使用,以及运营过程中如发生异常情况必须停机检查,严禁带病运营。
《指引》还对每日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的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例如运营使用单位应对制动装置、驱动装置、提升或弹射装置、联锁保护装置的功能进行测试,并检查止逆行装置、侧轮间、制动板固定和位置、车轮磨损情况等。
截至2024年底,上海共有在用大型游乐设施240余台(套)。《指引》指出,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应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若使用10台以上(含10台)大型游乐设施,则需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并逐台落实安全责任人。相关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总监、大型游乐设施安全员及作业人员。
此外,《指引》强调,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单位应配备达到规定数量且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这些人员需要佩戴标明身份的醒目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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