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因私下售卖数板镇咳药物右美沙芬,被判贩卖毒品罪。案件详情由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披露。
右美沙芬是一种常用于治疗咳嗽的镇咳药物,但由于大量服用可能成瘾并危害身心健康,自2024年7月1日起被列入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这意味着其生产、销售和使用均受到严格法律规制,不得随意买卖。
2024年11月26日,警方从快递中查获寄递的四板右美沙芬药片,并顺着寄送地址找到售卖者王某某。王某某承认自己是个滥用药物的人,日常过量服用右美沙芬以寻求“上头刺激”。年初,他通过网购购入一批右美沙芬药片,为了赚取额外收入,在自己服用的同时加价数倍向外售卖。几天前,经过网上沟通联络后,王某某将四板共48片右美沙芬寄往上海。案发后,警方在其家中还查获了多板右美沙芬。
检察官审理此案后认为,王某某在明知右美沙芬被列管的情况下仍非法获取并贩卖给他人,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遂对其提起公诉。2025年5月29日,虹口区法院采纳检察院意见,判处王某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同时没收缴获的毒品及犯罪工具。
检察官提醒,药物与毒品之间仅一线之隔。右美沙芬作为医疗用途时是治病良药,若被滥用则会成为让人成瘾的“毒品”。我国对精神药品的管理十分严格,公众应正视毒品的危害,使用药物时须经正规渠道获取,并遵医嘱正确服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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