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东阳公安”发布消息,针对网传的“女子凌晨在电梯厅被‘头盔男’抱起并压倒在地”视频信息进行了通报。6月9日凌晨3时12分,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其朋友被人猥亵。接警后,警方迅速组织警力展开调查。经查,嫌疑人李某某(男,33岁)于当日凌晨3时许在东阳市白云街道某公寓一楼电梯厅对一女子实施了猥亵行为,随后逃离现场。目前,嫌疑人已被抓获,并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此前,一段“女子在电梯厅被头盔男抱起压倒在地”的视频在网络上引发广泛关注。据新京报报道,事件发生在浙江金华东阳。东阳警方表示,该女子确实遭受了猥亵和袭胸的行为。
一些网友对警方通报中的“猥亵”说法表示不解,认为这是否应定性为“强奸未遂”。无论李某某涉嫌的是“强制猥亵”还是“强奸未遂”,都可能构成犯罪。至于最终如何定性,还需进一步调查。警方所称的“猥亵”可能仅指李某某的行为本身,而非最终定性。
查询相关资料发现,“强制猥亵”和“强奸未遂”之间存在一定的模糊空间,区分两者需要严格的认定。在“强奸未遂”方面,嫌疑人需有强奸的主观故意,且客观上实施了强奸行为,但由于意志之外的原因未能得逞。
正确区分这两种犯罪行为的专业性很强,难度大。但网友的议论实际上表达了对相关犯罪行为严厉处理的观点。同时也要提醒,仅凭一段不完整的视频,很难作出准确的判断。警方有必要正视舆论的声音,通过细致调查将案件办成铁案,以体现对犯罪零容忍的态度,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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