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市民张女士表示,她在2020年于周大福某门店购买了两条金项链。今年4月,她将这两条项链送至另一家周大福门店进行保养和修复时,发现链子过火后发黑。经鉴定确认,这些项链并非黄金材质。张女士要求退货并按照“假一赔三”标准赔偿,但问题至今未解决。
6月7日,周大福对此事发布声明。经过仔细比对与核实后,周大福确认该顾客携带至门店的两条项链均非其原销售的产品。现场检查发现,顾客所持产品有明显损坏迹象,外观形态与公司产品的外观形态不一致,且重量也与售出记录不符。
随后,顾客确认因其个人保管原因导致产品被调换,带到门店维修的两件首饰均非周大福原销售产品。周大福表示,虽然事件可能对品牌造成影响,但理解客人并非有意隐瞒,实属误会。周大福强调,公司始终重视产品质量及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并致力于提供可信赖的产品,所有产品均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制作和标识,并通过严格检测后方可上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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