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致力于发展海洋经济,推动蓝色引擎动能澎湃。《广东省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
6月3日,省人大环境资源委副主任委员陈建飙指出,2024年广东省海洋生产总值达20022.5亿元,连续30年居全国第一。近年来,广东在培育发展海洋产业、推动海洋产业集聚、开展海岸线占补以及海域立体分层设权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有必要进一步总结提炼上升为法规内容。
《条例》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现代海洋城市,支持广州等沿海港口城市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共同推进世界一流港口群建设,并支持南沙等地在海洋领域市场准入、产权保护、人才引入等方面进行创新探索。
《条例》强调推动建设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结合广东海洋产业发展优势和重点发展领域,对全省主要海洋产业规定了具体的发展措施,旨在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在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方面,《条例》提出加强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引导涉海企业集聚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现代海洋城市。
新兴产业方面,《条例》提出引导支持电子信息企业向海洋领域拓展,加快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海洋领域的融合应用。同时,推动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巩固提升,支持发展深潜器、无人船艇、水下机器人等新型海洋装备。此外,组织开展海洋生物基因、功能性食品、生物活性物质、疫苗和海洋创新药物等关键技术攻关,并研究天然气水合物开采关键技术。开展涉海空中交通、低空物流、全空间无人体系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在海岛、滨海发展低空经济新兴消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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