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的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一起涉及王某猥亵儿童及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案件。
小丽在父母离异后由母亲钱某抚养。2017年,钱某与王某再婚,小丽随母亲和继父共同生活。2020年12月,王某趁钱某不在家时,先后两次对13岁的小丽实施猥亵。2021年6月,王某又对来家中找小丽的同学(14岁)进行了猥亵,并于次日被警方抓获。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小丽表达了跟随亲生父亲李某生活的意愿。2022年3月,刑事判决生效后,法官就监护人资格问题与小丽的父亲李某沟通。随后,李某提起诉讼,要求撤销王某对小丽的监护人资格。
法院认为,王某作为继父,对被监护人小丽及其同学实施猥亵行为,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和强制猥亵罪,且属侵害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的未成年人,应从重处罚。因此,法院依法作出刑事判决,对王某两罪并罚。鉴于王某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法院基于查明的事实,尊重被害人意愿,作出了民事判决,撤销了王某的监护人资格。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法院决定给予小丽司法救助,并联合民政、妇联及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等机构,共同制定了长期心理疏导和帮扶计划,帮助小丽回归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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