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自陕西西安的李先生在购房时遇到一个问题:开发商要求他在合同每一页上按指印,并声称不按指印合同不成立。李先生对此表示不解,认为已经签名的情况下为何还需要按指印。这一现象并非个例,在房产交易、银行信贷等场景中,“签字+按指印”逐渐成为默认流程。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时,签名、盖章或按指印任一方式即可确认合同效力。然而现实中,强制按指印的现象频现。例如,天津的吴女士在购房签合同时,被要求在近百页合同的每页下方签名并按指印。类似情况在银行贷款等业务中也普遍存在。一些房地产从业者表示,强制按指印是为了日后纠纷时多一层证据,因为指纹更难抵赖。
专家指出,尽管法律赋予公民选择权,但现实中“自愿”却变成了“必选动作”。强制按指印不仅缺乏法律依据,还因指纹信息的唯一性和敏感性潜藏泄露风险。指纹属于敏感个人信息,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更改性,一旦泄露可能造成长期风险。因此,非必要不采集指纹信息,保管不当应追责。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和刑事诉讼中,嫌疑人和被告人需要按指印。但在民事活动中,按指印应当遵循自愿和依法原则。专家建议,当遭遇强制按指印的要求时,可以明确告知对方法律未强制要求按指印,签字已具法律效力。如果对方无法提供书面依据或理由说明,可以选择拒绝,并向监管部门投诉。
为解决这一问题,立法层面需要明确使用场合及范围,规范指印采集、保管和使用的程序规则。同时,加强对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培训,增强法律意识,使其明白签字、盖章、按指印的法律效力及强制按指印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此外,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让群众了解自己的权利,在遇到不合理要求时能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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