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印发《广东法院依法实质解纷工作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依法实质解纷专项工作”,聚焦源头预防、全程调解和判后答疑三大环节,推出29项具体举措,旨在构建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的新机制,提升审判质效,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此外,广东高院还举办了综合提升审判质效专题培训班,以提高全省法院实质解纷能力。
作为广东法院综合提升审判质效“巩固提升年”的核心工程,专项工作强调各级法院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动综治中心发挥矛盾纠纷化解的核心枢纽作用,落实“调解优先、分层递进、司法兜底”的矛盾纠纷解决流程。重点针对婚姻家庭、房产物业、劳动争议等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十类矛盾纠纷,通过建立健全分流过滤及诉调对接机制,促进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及时化解。
专项工作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理、执行全过程,应调则调、能调尽调。为打造“全程调解”工作体系,专项工作提出要加强调解力量建设,整合退休法官、律师等专业资源,纳入特邀调解员名册,并探索引入市场化调解组织。推行“示范判决+类案调解”机制,带动更多纠纷批量化解;对于存在瑕疵的行政行为,探索建立判前调解机制,发出调解建议函,促进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同时强化执前督促和调解协议履约保证机制,减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判后答疑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关键环节,专项工作要求建立发改案件沟通机制和分析通报机制,推动上下级法院统一裁判标准,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为确保专项工作落地见效,广东高院同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判流程管理的意见》和《“巩固提升年”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工作方案》等配套文件,细化审判管理细则,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力度,形成闭环管理。
今年第一季度数据显示,广东法院审限内结案率升至94.64%,同比提升6.49个百分点,上诉率、申诉申请再审率、调解率、案访比等指标整体趋优,在一审新收案件增长的情况下,二审、再审审查、再审等各类衍生案件总数逆势下降1.9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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