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7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张平受贿一案。据指控,自2008年上半年至2023年12月,张平在担任多个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772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平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张平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此次庭审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20余人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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