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在上海安福路街头,一位女教师勇敢地站出来反对一群经常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偷拍路过的女性的退休老人。这些被称为“老法师”的人,以低角度拍摄穿裙子的女性。
当其中一名老法师尝试拍摄这位女教师时,她当场指出其行为,并要求删除已拍摄的照片。尽管对方辩称这是他的工作,但女教师坚持认为这种行为是对他人肖像权的侵犯,并最终迫使他删除了她的照片。不过,女教师也表达了对于无法帮助其他被偷拍女性的愧疚之情。
案件发生后,有网友表示,这帮老头子真是为老不尊,拿着相机就以为自己是摄影师了?根本就是在利用街拍之名行偷拍之实,必须严惩。也有网友认为,天天用这种低俗的手法来满足自己的私欲,简直让人恶心,希望法律能给他们好好上一课。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任何人在未获得他人明确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拍摄并公开他人的肖像,即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即使是在公共场合进行拍摄,如果目的是为了展示或营利,也需要得到被拍摄者的许可。因此,“民间摄影师”未经同意进行街拍,尤其是针对特定部位的拍摄,极有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在此案例中,老法师们的行为明显违背了民法典关于肖像权的规定,他们不仅未经授权拍摄,还特别针对女性敏感部位,这种行为不仅是道德上的失范,更可能涉及法律层面的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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