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先生在上海迎来了新生命的喜悦,但随之而来的却是一件烦心事。在他忙着照顾妻子和孩子时,接到了一个自称是儿童摄影机构工作人员的电话,推销婴儿百天照上门拍摄套餐。奇怪的是,顾先生和妻子从未与这家机构有过任何联系,对方却能准确说出他妻子的姓名、电话以及孩子的出生时间等详细信息。
尽管顾先生在电话中拒绝了推销,但他对这种信息泄露感到不安,于是决定报警。警方迅速展开调查,锁定了该摄影机构的法人邹某某。调查发现,邹某某手中掌握了大量新生儿母亲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电话、分娩医院及新生儿出生日期等,这些信息是从一个月嫂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王某某那里购买的。
王某某是月嫂服务机构驻某医院产科的文员,她向邹某某出售了近4万条母婴信息。进一步调查显示,王某某还拉拢了公司同事刘某某参与其中。刘某某可以收集到各个医院汇总上来的母婴信息,并通过微信发送给王某某,再由王某某转卖给邹某某。最初每条信息售价8元,随着交易量增加,价格降至5元。三年间,王某某共向邹某某出售了3.9万余条信息,非法获利31万余元,其中约16万元支付给了刘某某。
邹某某获取这些信息后,与一家话务公司签订合同,将信息提供给该公司,由其向新生儿母亲拨打推销电话。检察机关认为,王某某和刘某某的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应追究刑事责任。2024年10月28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二人提起公诉,并提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25年1月23日,法院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六万元;刘某某同样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七万元。此外,王某某需赔偿十五万元,刘某某需赔偿十六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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