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00后女子与他人商议,由对方充当媒人出嫁自己以骗取男方彩礼。期间,该女子让媒人的亲家冒充自己的母亲与男方家人见面。在收取男方20余万元彩礼和见面礼并举行婚礼后,女子故意制造矛盾并多次找借口离开。
这名女子康某出生于2001年8月。2023年11月,她与金某共同商议,由金某充当媒人,将康某嫁给王某以骗取彩礼。随后,金某联系了王某相亲,并找到其亲家余某某冒充康某的母亲与男方家人见面。经过协商,王某支付给康某20万元彩礼、1万元见面礼以及3000元衣服钱,并购买了102克黄金和一部手机。同年11月26日,金某租用车辆与康某、余某某一起前往陕西省某镇送亲,并为康某和王某举行了婚礼。
婚后,康某故意与王某闹矛盾,按照金某的指示在王某家抽烟、不做家务,并多次找借口离开。2024年3月,康某的亲生母亲得知此事后向王某退还了4.5万元。2024年5月30日,警方对本案立案侦查。案发后,康某、金某、余某某家属向被害人王某退赔损失14.5万元,王某表示对金某、康某予以谅解。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金某、康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与公诉机关的指控一致。法院审理认为,金某、康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23万余元,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二人共同参与犯罪行为的决策和预谋,积极推动犯罪进程,所起作用相当,不宜区分主从犯。
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金某、康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各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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