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女子小梅第一次踏入婚姻登记处时,发现自己竟然“被结婚”了6次,这些“婚姻”分布在6个不同地方。2023年10月,33岁的小梅与未婚夫在南宁想登记结婚,结果民政局工作人员查询时发现,系统里显示她有过6段婚姻。这些婚姻记录集中在2013年到2014年,分别在浙江衢州、山东临邑、湖南湘潭、福建莆田、河北保定和安徽肥西登记。其中,有两段婚姻的登记时间仅间隔了一个月。然而,这些“婚姻”小梅全都不知情,这几个城市她甚至也没去过。
这些记录导致她现在仍处于婚姻存续状态,无法登记结婚。小梅最早的一条婚姻记录是在2013年,于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登记。小梅致电衢江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想要撤销婚姻登记记录,就要证实她是被冒名顶替的。当地工作人员也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因已过诉讼时效,警方不予立案处理。随后,民政局工作人员建议小梅可以向婚姻登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调查审理后,可以向民政部门发送撤销婚姻登记的司法建议书。不过,这对小梅来说非常困难,不仅需要花费很多时间,还难以前往各地一一处理。考虑到她的实际情况,工作人员建议她申请检察机关介入监督,进而根据调查结果撤销虚假的婚姻记录。
2023年11月,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收到了小梅提交的检察监督申请书。检察官调查后发现,小梅曾在2013年5月丢失过身份证,同年6月,她的名字就出现在了衢江区民政局的婚姻登记表上。而在6段婚姻的登记材料上,照片上的女子都是王某。检察官分析,应是王某获取了小梅的身份证后,利用她的身份制作假证件登记结婚。检察官找到了第一条婚姻登记记录上小梅的“丈夫”——衢江的金先生。金先生说,2013年他经人介绍认识了自称是小梅的王某,两人很快谈婚论嫁,金先生承诺领证后给5万元彩礼,随后双方登记结婚并在一起生活。婚后不久,妻子不断索要财物,金先生留了个心眼没有当即把彩礼给她。不到半个月,妻子以回老家迁户口为由离开,最后失联。2014年3月,金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两人离婚。
根据调查结果,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向衢江区民政局制发检察建议书,依法督促其撤销小梅和金先生的婚姻登记记录。同时,检察院也将调查结果同步给山东临邑、湖南湘潭、福建莆田、河北保定和安徽肥西的检察机关,共同督促撤销小梅的假婚姻记录。但是,还有一份生效的法律文书上有小梅的离婚记录,即金先生到法院起诉离婚的判决文书。于是,衢江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发出了再审检察建议书。法院再审认为,小梅的身份信息被人冒用才与金先生“登记结婚”,如今婚姻登记已撤销,二人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裁定撤销此前作出的原审判决,驳回原审原告金先生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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