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对广受关注的杨立国等20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宣判。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人杨立国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其余19人获刑十个月到十三年不等。
杨立国是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企业家,旗下产业涉及矿山、房地产、酒店等行业,曾连续当选多届迁安市人大代表,曾任多届迁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工商联副主席。
第一财经从相关人士处获悉,该案从2024年8月16日到11月初,先后召开了四次庭前会议。从2024年11月4日到12月14日,一审法庭审理时间长达40天。该案因管辖权、审讯程序、查封资产规模和犯罪事实时间跨度等因素引发社会热议。
第一财经从参与庭审人员处获悉,杨立国当庭表示称将提出上诉。
案件跨度26年,查封资产逾10亿元
据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杨立国出生于1963年1月4日,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于2023年2月16日被石家庄市公安局鹿泉分局刑事拘留,同日被石家庄市公安局鹿泉分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于2023年8月16日被石家庄市公安局鹿泉分局刑事拘留,2023年9月14日被石家庄市公安局鹿泉分局逮捕,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2023年10月19日,鹿泉分局将本案以杨立国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移送至市鹿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4年4月30日,鹿泉区人民检察院将本案起诉至鹿泉区人民法院;2024年6月24日,鹿泉区人民法院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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