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9日,济州航空7C2216航班从泰国飞往韩国西南部的务安机场,机上载有181名乘客和机组人员。当日上午8时57分,飞机在接近降落时发出了鸟击警告,并在首次降落过程中遭遇鸟类碰撞。飞行员紧急呼叫“MAYDAY”,并试图重新起飞。然而,在第二次降落时,飞机未能正常放下起落架,最终以机腹着地的方式冲出跑道,撞上了一个地面设施后爆炸解体,导致179人丧生,仅2名机组成员幸存。
事故之后的一周内,救援队伍完成了对现场的清理工作,但关于事故原因的调查仍在继续。2025年1月4日,韩媒曝光了一段监控视频,影像分析专家指出,在画面中出现的一大团黑影不太可能是云或烟雾,而是估计比客机机身大10倍以上的庞大鸟群。专家推测,这一巨大数量的鸟类可能被吸入飞机引擎,造成了双发动机故障,从而引发了这次悲剧性的空难。据报道,在事故发生前两天,当地居民就已经注意到天空中有异常庞大的鸟群活动。一位目击者称,他在务安机场附近的海滩钓鱼时看到飞机与一群从相反方向飞来的鸟正面相撞,随后听到了引擎发出的爆裂声,右侧发动机还出现了火焰。
有网友表示,现代航空技术如此发达,竟然还有这种事情发生,航空公司和机场应该安装更先进的设备来预防这种情况的发生。也有网友认为,每次出事都说遇到了不可预见的情况,但实际上是否真的考虑过如何防范?航空公司、机场管理方以及相关部门到底谁该为此负责?我们需要的是更加严格的安全标准和措施。
根据国际民航组织的规定,航空公司有责任确保飞行安全,包括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鸟类撞击事件。如果可以证明航空公司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例如未能实施有效的鸟类控制计划或者缺乏足够的预警机制,则有可能被视为存在疏忽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受害者家属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赔偿。关键在于确定航空公司是否有履行其应有的职责。如果有证据表明公司已经遵循了所有相关法规和指导方针,但仍无法避免事故的发生,则可能不会被认为有过失。但如果发现公司在预防鸟类撞击方面存在不足之处,那么它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包括支付经济补偿给遇难者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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