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贵重金属实施严格管制,擅自将黄金带出境外可能严重影响国家贵金属储备。近期,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走私12多公斤黄金粉末的案件,五名涉案人员被判刑。
该犯罪团伙由一名男性和四名女性组成。今年7月,他们受雇于他人,计划通过特殊手段将黄金粉末从广东运至上海,并试图搭乘邮轮出境前往日本。具体操作中,男性成员吕某作为押货人,而四名女性则利用特制内衣藏匿黄金粉末。上船时,吕某会分发现金给她们,以掩盖真实意图。
在法庭上,检察官指出,这些被告人的行为是为了获取每人5000港币的报酬。由于日本金价高于中国,幕后操纵者预计可获利超过50万元人民币。五人在吴淞港邮轮码头被当场抓获。经鉴定,所携带的黄金粉末纯度高达99.9%,价值约181万元人民币。
法院认定,五名被告人隐匿黄金粉末、逃避海关监管并企图将其携带出境的行为构成走私贵重金属罪。根据我国法律,携带贵重金属出境需获得中国人民银行许可或向海关申报。未经批准私自携带黄金出境不仅影响国家贵金属储备,还可能危害对外贸易发展。
最终,法院判处吕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10万元;其他四名女性成员分别获刑六个月,并处相应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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