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村民顾小虎开小货车去加油站购买柴油给农机加油,被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以“涉嫌未取得危险品道路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品运输”为由暂扣车辆并罚款3万元。为了缴纳罚款,他卖掉了田中的水稻,并向同村村民及村支书借了1.2万元。
顾小虎来自安徽省淮南市寿县双桥镇胜利村。11月2日,因农忙收水稻,田中拖拉机和收割机柴油不够,他开小货车去附近加油站购买了1500元柴油,运回给农机加油。当时他用三只容量200升的塑料桶装了一百多升柴油。回程途中,他被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以涉嫌“未取得危险品道路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品运输”为由扣车,并要求一个月内交罚金3万元。
顾小虎提供的淮安市交通运输局所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显示,因其涉嫌“未取得危险品道路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品运输”,依据《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58条第一款规定,执法部门决定对运输车辆实施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期限为11月2日至12月2日,后又延长至12月31日。顾小虎于12月9日向淮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交了3万元罚金,其中1.8万元是卖水稻的钱,另外1.2万元是向同村村民及村支书借的。这样,他才拿回被暂扣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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