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8日,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原主教练李铁案。庭审中,湖北省咸宁市检察院指控李铁犯受贿、行贿、单位行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等五项罪名。
据了解,今天,法院将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目前,押送李铁的警车已进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押送李铁的警车已进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总台央视记者奚丹霓 武兵 马姗)
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原主教练李铁案回顾
李铁,1977年出生于辽宁省沈阳市,中国职业足球运动员,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原主教练。
2022年11月,李铁涉嫌严重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体育总局纪检监察组和湖北省监委监察调查。
2023年8月,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行贿、单位行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五项罪名对李铁提起公诉。
2024年3月28日,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铁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法庭上,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9年至2021年,被告人李铁利用担任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选拔队主教练、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主教练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球员入选国家队、赢得比赛、签约俱乐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人民币共计508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