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的大学生晓棠收到某传媒公司的邀请,对方承诺有机会将她打造成网红,并保证“无直播,不收费”。晓棠觉得可以兼职,便同意合作。签合同时,晓棠对合同中规定的直播时长和发布频率提出质疑,但工作人员解释说合同只是模板,没有实质性作用,会按照她的想法来执行。
仅一个多月后,晓棠被MCN公司告上法庭,原因是她未履行合同、未进行直播,索赔金额高达26万元。还有其他8名女孩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
法院审理过程中发现,在签订合同前,MCN公司多次承诺不需要直播,账号喜欢就做,不喜欢就还给公司。现在却主张“拒绝直播是违约行为”,并要求支付违约金,法院认为这种索赔没有依据。目前,案件线索已移送公安机关。法学专家指出,这类不良MCN的真实目的并非打造网红,而是通过诉讼等手段获取违约金。
别轻信口头承诺,警惕一夜成名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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