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与企业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最近,一位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分享了一张截图,展示了一位企业负责人与员工之间的群聊记录,引起了广泛关注。这位负责人在晚上十点多发布了一条“全面取消调休”的消息,在没有得到员工明确回复后,凌晨两点多又连发数条责骂的消息。
涉事企业中科智牧(西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赵先生承认了上述行为,并表示自己很生气,因为他在晚上十点零五分发的信息,十分钟内所有员工都已读但未回复。然而,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位负责人的行为可能涉及多处违法。首先,晚上十点多通常是下班时间,除非该企业存在严重的加班现象。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有权拒绝在下班时间回复工作消息,强制要求并辱骂员工涉嫌违法。
其次,关于“全面取消调休”的决定直接关系到员工的权利。劳动法保障员工的休息权,企业应确保员工能够正常休息。如果员工因家庭紧急情况或生病需要请假,企业应当批准,否则可能侵犯员工的正当权益。
此外,这位负责人还威胁说,如果以后再不回复他的消息,将对相关员工按旷工处理。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对旷工的不当定义。旷工是指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缺席工作岗位的行为。仅仅因为员工未及时回复消息就按旷工处理,这可能构成变相克扣工资。
临近年底,一些企业为了冲业绩可能会采取高压手段,但这不应以牺牲员工的基本权益为代价。员工之所以选择沉默,是因为他们虽然有异议、愤怒和不满,却不敢表达,只能在老板的怒骂下被迫回复“收到”。尽管这种安排不合理且涉嫌违法,普通员工往往处于弱势地位,难以反抗。
涉事负责人在回应中并未提及员工的权益和想法,似乎认为无需征求员工意见。他所发的内容和语气显得不容置疑,必须执行。这种命令式的沟通方式忽略了员工的感受和选择。所有企业负责人都应明白,作为老板不能无视法律规定,员工并非工具,而是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合同方。
因此,企业负责人应当意识到,通过尊重员工权利、提供合理的激励措施,才能实现共同的目标。目的一致但方法错误只会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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