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时代,人人都习惯了随手拍记录生活,也由此产生了另一种困扰——无意间出现在别人的镜头里。11月27日,江苏苏州“吃火锅意外入镜直播间获赔500元”引发网友关注。
拍照、拍视频不小心把别人拍入镜还发布出去,算不算侵犯肖像权?
康德智库专家、上海美谷律师事务所项方亮律师表示,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同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松涛告诉潮新闻记者,这起案例中,火锅店老板之所以因侵犯顾客肖像权被罚,一是直播本身以盈利为目的,具有经营性质;二是将顾客拍摄入镜没有获得对方的许可。“在这起事件中,考虑到双方一个是消费者,一个是经营者,法律上对经营者的要求就会比较高。用法律术语来说就是注意义务比较高。”
而如果我们日常生活中将随手拍摄的照片视频发布至社交媒体,且照片、视频中出现了他人肖像而未经对方同意,其实也是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陈松涛解释道,“只是普通人的分享内容,传播范围较小,对方可能根本不知道自己入镜还被发出去了,所以很少发生被别人控诉侵权的情况。一旦对方知晓,其实是可以要求你删除相关内容的,如果造成一定损害的还需要向对方赔礼道歉,甚至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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