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纪委监委对许昌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柏启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调查发现,柏启传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房产,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办理户籍;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协调案件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柏启传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相关规定,决定给予柏启传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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