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忠告,很多驾驶人只有在被查获时才会想起。近日,交警在对驾驶人乔某进行酒精快检时检测到酒精,要求他下车进一步检测。起初乔某承认自己喝多了,但随即改口否认饮酒,并拒绝配合吹气检测。经过多次劝导无果后,交警将乔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验。
到达医院后,乔某试图通过各种方式逃避检查,一会儿要求上厕所,一会儿又说要接电话。在这些请求被拒绝后,他还声称自己要尿裤子了。最终,交警看穿了他的意图,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完成了抽血检测。结果显示,乔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2.7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根据相关规定,乔某被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者不得驾驶机动车。此外,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或纵容驾驶人违反交通法规和安全驾驶要求。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饮酒一分醉,驾驶十分险,务必提高安全意识,遵守法律法规,切勿冒险尝试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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