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一周前,受贿1.05亿的浙江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朱从玖在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被判无期徒刑,11月26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连舸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被判死缓,他被查实受贿1.21亿余元,且违规放贷33.2亿余元,造成本金损失1.907亿余元。
时光回溯到1985年,24岁的刘连舸与20岁的朱从玖一同考入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读研,同窗三年,毕业后一同入职央行,此后他们长期在金融行业任职,双双走上副省级的高位,却“弃守金融风险防控职责”“靠金融吃金融”,相继在去年上半年被查。而今,两名曾经的同学相隔一周被判监,花甲之年将在狱中渡过余生。
刘连舸和朱从玖是去年中纪委打掉的“金融虎”之一。随着金融领域正风肃纪反腐的深入进行,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加大了对金融领域“靠金融吃金融”“靠监管吃监管”、政商“旋转门”以及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等突出问题的查处力度。6月14日召开的二十届中央纪委常委会召开第十次集体学习,会上提到要深化以案促改,加强金融腐败案件类案分析,推动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强化金融领域监管和内部治理,下大力气铲除金融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要推动加强金融系统党的建设,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在金融领域树立起来并长期坚持下去。
图为刘连舸资料图,他是党的二十大后首个落马的中管金融企业原“一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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