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应急管理部官网发布了关于内蒙古阿拉善新井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2·22”特别重大坍塌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报告显示,内蒙古自治区制定了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提级调查处理办法,对因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实行企业、监管部门、地方政府“一案三查”、一体追究。“2·22”事故后,内蒙古自治区调查了10起较大事故,结案5起,追究刑事责任23人、党政及部门追责问责22人,形成了有力震慑,推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
2023年2月22日13时12分许,新井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发生特别重大坍塌事故,造成53人死亡、6人受伤。这份11月22日发布的评估报告显示,“2·22”事故发生以来,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开展矿山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不断提高矿山安全治理水平,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切实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稳步推进。同时,报告也指出一些难点重点问题需加快推动解决。
内蒙古自治区制定了露天煤矿和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从安全管理、技术管理、边坡管理、钻爆管理、运输管理、安全监管等六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各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查处问题隐患11935项,对55处边坡角超设计煤矿进行停产整顿,全区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已全部安装边坡监测雷达,由事故前的36台增加到目前的252台。此外,还在全区开展了矿山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查处问题隐患23884项,行政处罚6610万元,责令停产整顿81矿次(其中关闭退出1处、关闭待整合20处)。自治区能源局组织盟市间煤矿安全交叉互检,对62处煤矿进行了“回头看”检查,确保煤矿问题隐患真整改、改彻底,严防“纸面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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