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布通知,进一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政策支持范围从最初的35个超大特大城市和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大城市,扩大到近30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地级城市资金能平衡、征收补偿方案成熟的项目,均可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根据通知,符合条件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可以获得多方面的政策支持,包括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专项借款,适用税费优惠政策,以及鼓励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供贷款等,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在货币化安置方面,各地需结合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统筹考虑商品房的存量和增量,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城市危旧房改造也可参照执行。
城中村改造是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通知要求各地落实好财税、土地、金融等支持政策,每个项目都要制定完备的征收补偿方案和资金平衡方案,以避免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确保征收工作顺利推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这将充分释放新型城镇化的巨大潜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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