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总统马科斯签署“海洋区域法案”和“群岛海道法案”,将中国黄岩岛和南沙群岛大部分岛礁及相关海域非法纳入菲方海洋区域。此举试图通过国内立法形式固化南海仲裁案的非法裁决,是现政府在新国家安全战略和外交政策背景下的一招政治手段。
从时间上看,这些法案酝酿已久。选择此时签署并非偶然,而是精心安排的结果。菲律宾希望借国际局势动荡和美国大选结束之际减少舆论压力,并为在南海的非法行为披上合法外衣,同时试探并讨好下一届美国政府。
然而,这两项法案严重侵犯了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违反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原则,破坏了现有国际法规则体系,因此是非法且无效的。
菲律宾试图通过“海洋区域法案”将南海仲裁案非法裁决国内法化,但这改变不了仲裁案及裁决的本质。中方不接受、不参与该仲裁案,也不承认其裁决。菲方基于该裁决的任何主张和行动,中方都不会接受,中国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也不会受到影响。
此外,法案声称位于其主张的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内的人工设施及“低潮高地”都归菲律宾所有,这实际超出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解释和适用范围,不过是打着公约旗号扩大其非法权益。菲方还将中国黄岩岛和南沙群岛大部分岛礁及相关海域纳入主张管辖范围,延续了以国内立法扩张领土的劣行,与国际法基本原则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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