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傍晚,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三部门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对住房交易契税和非普通住宅增值税进行了新的规定。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四个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将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即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此前,普通住宅的契税税率为1%-1.5%,非普通住宅为3%。新政后,140平方米以下按1%的税率征收,140平方米以上按1.5%(首套)或2%(二套)征收。非普通住宅方面,新政前满2年后出售需按差额的5%征收增值税,新政后满2年的非普通住宅也将免征增值税。
中指研究院测算显示,以单价5万元/平方米计算,面积分别为80平方米、100平方米、150平方米,政策优化后首套契税分别优惠0万元、2.5万元、11.25万元,二套分别优惠0万元、5万元、7.5万元,北上广深二套分别优惠8万元、10万元、7.5万元。以北京为例,政策优化前,满两年非普宅需缴纳增值税,若成交价500万元,购买时原值200万元,需要缴纳增值税14.3万元。政策优化后,满两年原非普宅也可免征增值税,原应缴增值税可全部节省。
此外,三部门还提及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调整后,东部地区为1.5%,中部和东北地区为1%,西部地区为0.5%。中指研究院政策研究总监陈文静表示,本次调整有利于降低企业预征预缴的土地增值税,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稳定企业预期。新政落地将进一步降低购房者置业成本,对于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均有较大利好,特别是改善性住房需求。此次政策对购房者和房企均将产生实质性利好,有助于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提振购房者信心。近期财税政策接连落地有望强化市场的修复节奏,助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分析称,当前我国住房进入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的新时期,房地产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且房地产下行压力较大,交易循环不畅。因此,差异化的税费不仅失去存在意义,反而阻碍了交易循环和市场企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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